江苏省建发工程监理中心人工挖孔桩工程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1、总则 (1)监理工程师进入施工现场,首先要查阅本工程地质勘察报告,了解熟悉土壤地质情况,核对人工挖孔桩的适用条件。当地基土有良好的成孔条件,如粘土、人工填土、无流动性砂土、粉土等,才是采纳人工挖孔桩的前提。如有流砂、漏水、有害气体、大于 1M 厚的淤泥层、流塑状淤泥土或承压水等,将会对人工挖孔增加很多难度,必须提请有关方认真考虑必要的技术措施,确保工人的生命安全。 (2)人工挖孔桩的适用范围,按南京地方法律规范:桩长(成孔深)L不超过 20~25M,最多不应超过 30M;桩长与桩径的相关要求如下: L≤8M D≥0.8M L≤15M D≥1.0M L≤20M D≥1.2M L≤30M D 再适当扩大 (3)施工队伍选择至关重要,要求建设单位慎重讨论,因为人工挖孔都为农民工操作,必须有总承包单位负责,同时农民工也要有组织、有领导,成建制,不宜三三两两,个体零星承包。 (4)开工前,要求施工单位提交施工技术方案,包括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工程进度、与劳动组织等。监理对施工技术方案的审查要作为质量预控的一个重要内容来抓,其中对地下水可能造成的施工困难要有充分估量,并有切实可行的措施。最后应以书面提出审查意见,同时抄送建设单位。 (5)对挖孔、浇灌砼所用各种主要机具,监理要逐一检查,有无缺损,尤其是井架、绳索是否牢固安全。 (6)配合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进一步调查了解施工场地挖孔层中有无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等障碍物,(例如防空洞)如有,应考虑如何提前预防或清除,以免影响工程进度。 (7)挖孔桩的放线定位是建筑物定位的第一关,必须谨慎从事,根据业主确定的由规划部门提供的座标线,由施工单位放线确定后,监理复测校核,此事应由二人进行,做到有校对、有互证、有记录,不能草率从事,而后请规划部门检查认可。 (8)、要求施工单位将施工现场项目经理、施工员、质检员、安全检查员等人员名单报知监理与业主,并须真正到位,不得虚设。 2、挖孔 (1)监理要督促挖孔操作严格按规定的施工程序与施工方法进行,不得超越程序,盲目走“捷径”。一般程序为: 场地平整→放线、定桩位→挖第一节桩孔土方→支模浇筑第一节砼护壁(或砖护壁)→在护壁上二次投测标高及桩位十字轴线→安装活动井盖、垂直运输架、卷扬机、吊土桶、潜水泵、鼓风机、照明设施等→挖第二节桩孔土方→清理孔壁、校核垂直度与直径→如是砼井壁则折上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