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挖孔灌注桩施工安全技术交底1.场地邻近的建(构)筑物,施工前应会同有关单位和业主进行详细检查,并将建(构)筑物原有裂缝及特别情况纪录备查。对挖孔和抽水可能危及的邻房,应事先实行加固措施。2.人工挖孔灌注桩(简称挖孔桩,下同)适用于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较好且持力层埋藏较浅、单桩承载力较大的工程。如没有可靠的技术和安全措施,不得在地下水位高(特别是存在承压水时)的沙土、厚度较大的淤泥质土层中进行挖孔桩施工。3.施工现场所有设备、设施、安全装置、工具、配件以及个人劳保用品等必须常常进行检查,确保完好和安全使用。4.孔口操作平台应自成稳定体系,防止在护壁下沉时被拉垮。5.使用的电动葫芦、吊笼等必须是合格的机械设备,同时应配备自动卡紧保险装置,以防突然停电。电动葫芦宜用按钮式开关,上班前、下班后均应有专人严格检查并且每天加足润滑滑,保证开关灵活、准确,铁链无损、有保险扣且不打死结,钢丝绳无断丝。支撑架应牢固稳定,使用前必须检查其安全起吊能力。6.挖孔桩的孔深一般不宜超过 40m。当桩长 L≤8m 时,桩身直径(不含护壁,下同)不应小于 0.8m;当桩长为 8m<L≤15m 时,桩身直径不应小于 1.0m;当桩长为 15m<L≤20m 时,桩身直径不应小于 1.2m;当桩长超过 20m 时,桩身直径应适当加大。当桩间净距小于 4.5m 时,必须采纳间隔开挖。排桩跳挖的最小施工净距也不得小于 4.5m。7.工作人员上下桩孔必须使用钢爬梯,不得用人工拉绳子运送工作人员和脚踩护壁凸缘上下桩孔。桩孔内壁设置尼龙保险绳,并随挖孔深度放长至工作面,作为救急之备用。8.挖孔桩护壁混凝土强度等级应不低于 C15,护壁每节高度视土质情况而定,一般可用 0.3~1m。9.桩孔开挖后,现场人员应注意观察地面和建(构)筑物的变化。桩孔如靠近旧建筑物或危房时,必须对旧建筑物或危房实行加固措施后才能施工。加强对孔壁土层涌水情况的观察,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实行处理措施。10.在岩溶地区或风化不均、有夹层、软硬变化较大的岩层中采纳挖孔桩时,宜在每桩或每柱位处钻一个勘探钻孔,钻孔深度一般应达到挖孔桩孔底以下 3 倍桩径,以判别该深度范围内的基岩中有无孔洞、破裂带和软弱夹层存在。11.从事挖孔桩作业的工人以健壮男性青年为宜,并需经健康检查和井下、高空、用电 、吊装及简单机械操作等安全作业培训且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12.挖出的土石方应及时运走,孔口四周 2m 范围内不得堆放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