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堤修复工程承包合同发包方:层台镇人民政府(简称甲方)承包方:(简称乙方)我镇层台村至向阳村河堤是2010年8月竣工的农发工程,因2014年5月洪水冲毁层台村青杠林至向阳村两叉河段,共计长200米
为及时修复该段河堤,经党政联席办公会研究,决定将该段的维修工程承包给乙方修复
为确保工程按期完成并符合建设质量要求,明确双方职责,本着平等、自愿、公正的原则,特拟定本合同
一、甲方责任1、甲方负责该河段河堤修复工程的规划、质量监督及组织竣工验收工作
2、甲方负责组织相关干部及时调解和处理纠纷问题,使工程顺利开展
二、乙方职责1、乙方必须按工程程序规范进行施工
2、乙方施工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如果发生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
3、乙方必须抓好工程质量,按照监理人员的合理要求完成每个工序,确保质量过关
三、质量要求1、填方按原有河堤高度及宽度为标准,加以夯实,预防落陷
2、工程以砂浆混泥土浇灌,石缝需要用水泥勾缝
3、工程质量需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及质量要求,力争优良,保证合格
4、工程质量实行终身制,若出现质量问题,甲方通知乙方及时处理
四、工程造价修复河堤长200米,高2
18米,宽1米,共计436立方米,每立方单价140元,共计陆万壹仟零肆拾元(¥:61040元)五、合同工期开工日期:2014年4月1日,竣工日期2014年4月30日,合同工期30天,2014年4月30日未完工的,超一天扣工程款300元
六、付款方式合同生效,甲方不预付现金,工程全部竣工经甲方组织验收合格后,由乙方出具国家正规建设发票,待甲方上报下拨所有款项后,一次性付清工程款
七、工程验收工程完工后,由甲方组织相关人员按原工程程序验收,验收若不合格,则由乙方负责返工做到符合质量验收合格为准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合同未尽事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双方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