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满足公司持续、快速进展的需要,法律规范人员招聘流程和健全人才选用机制。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所辖各单位。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招聘主要针对社会人员的招聘工作,实习生、退休返聘等参照本办法执行。第四条 公司采纳“公开招聘,择优录用”的原则,积极引进关键人才,适当储备专业化的优秀人才。第二章 任职资格第五条 通用任职资格:(一)身体健康,无色盲、传染病、疑似传染病、体表有伤口、皮肤病、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病、精神病等疾病;(二)品德端正,忠诚公司;爱岗敬业,主动负责;注重协作,服从安排;严守规章,严谨细心。(三)具备与岗位匹配的学历、工作能力及专业技能知识;(四)熟练操作计算机(一线工人视情况可以放宽要求);(五)无犯罪记录、无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六)无弄虚作假、欺诈隐瞒等情况。第六条 具体岗位任职资格按岗位职责或岗位说明书执行。第三章 招聘计划第七条 各部门根据部门年度人力资源规划,提报年度招聘需求。第八条 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年度人力资源规划,组织制订、汇总各部门提报的年度招聘计划并报公司审批。第九条 年度招聘计划的制订需遵守“定编、定岗、定员”的原则。第十条 临时性因增岗扩编而提出的招聘计划作为年度招聘计划的补充或修订;补充岗位空缺的不需另作招聘计划。第十一条 招聘计划的审批权限参见本办法第四章内容。第十二条 招聘计划的实施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各相关部门及绩效考核小组成员共同参加,设计、策划、网络信息、行政后勤、财务等相关职能人员给予配合。第四章 招聘工作中的权限第十三条 在招聘工作中,关于招聘申请、招聘计划审批的权限划分见下表:项目申请或提出审核权限审批权限终批权限各部门年度招聘计划用人部门人力资源部或具有人力资源管理相应职责的部门一审并汇总成所在单位年度招聘计划(或叫做狭义上的公司年度招聘计划)、所在单位的负责人二审权限(总部单位省略二审)集团人力资源部集团公司总经理增岗扩编(非一线生产工人)用人部门人力资源部或具有人力资源管理相应职责的部门一审权限、所在单位的负责人二审权限(总部单位省略二审)集团人力资源部集团公司总经理增岗扩编(一线生产工人)、补充岗位空缺用人部门人力资源部或具有人力资源管理相应职责的部门所在单位的负责人(总部单位省略该环节)集团人力资源部第十四条 在招聘录用环节,对于录用审批的划分见下表:项目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