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局干部考核办法第一条为促进领导干部的理论学习,进一步提高领导水平和领导能力,根据区委组织部、宣传部《关于建立科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制度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考核对象局中层以上领导干部
第三条考核内容(一)学习态度
主要考核领导干部理论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学习精神,包括平时坚持自学、完成学习计划的情况;参加党委(支部)中心组学习的情况;参加每月政治学习、党课教育和各个专题理论培训等情况;对理论学习的态度是否端正,学习是否刻苦;是否遵守学习纪律;是否自觉撰写心得体会和理论研讨文章等
(二)理论水平
主要考核领导干部对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观点和精神实质理解掌握的程度;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理解掌握的程度;对必须熟悉和了解的知识,如现代经济管理、科技、法律法规知识等了解掌握的程度
(三)运用能力
主要考核领导干部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运用理论指导工作实践的能力
着重从三个方面考核:一是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观察、分析形势,从政治上和全局上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的政治立场、政治观点、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二是运用理论指导实践,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本单位、本部门的工作实际结合起来,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的能力,要求每人每年至少撰写一篇调研论文;三是运用理论武装头脑,自觉改造主观世界,牢固确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廉政自律意识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第四条考核办法(一)中心组学习的考核
各单位中心组的集中学习,特别是重要专题的学习,局党委将派人参加
第1页共2页(二)专题理论培训、党课教育、继续教育培训的考核
由区委统一组织的专题理论培训、局党委组织的党课教育及区上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参加区级以上的培训由区上统一考核,局党委组织的由局办公室负责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