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甲方(承包人):深圳市粤大明照明电器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乙方(劳务分包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1
1工程名称:力帆中心-LFC项目泛光照明工程1
2工程地点:重庆市江北嘴1
3分包范围:图纸清单内的所有工程量(本项目的所有灯具、灯架及照明配电箱安装、各种规格的管线敷设、照明系统的调试以及安装
4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
2、合同价款2
1工程合同价款:(大写)人民币肆拾万元,(小写)人民币400000_元
2合同价款的计价方法:
3结算方式:参照第10条合同价款支付与支付方式3、分包工作期限开工日期:2014年3月16日竣工日期:2014年7月15日总日历天数为:120天4、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按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二等级
5、甲方代表:鲜联友6、乙方代表:况飞7、工程承包人义务7
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7
2向劳务分包人交付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3负责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4负责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5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6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8、劳务分包人义务8
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工程承包人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