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和改进国家政权机关党组建设执政党存在的全部价值和意义,在于为人民的利益执掌好政权,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坚持、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加强和改进国家政权机关的党组建设,充分发挥党组作用,是提高党的执政水平和领导水平,加强党对国家政权机关领导的重要途径和保证。本文试就加强和改进党组建设的几个重要的理论性、政策性问题,作一些初步探讨。一、充分认识设立党组的必要性在党执政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还要不要设立党组和重视发挥党组的作用,这是加强和改进党组建设首先要解决的一个问题。十四大党章和党中央的一些文件进一步对党组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党内的绝大多数的同志也从实践中认识到,国家政权机关的党组制必须坚持,决不能否定和取消;党组建设只能加强,决不能忽视和削弱;党的执政水平和领导水平只能提高,决不能降低和淡化。在国家政权机关设立党组,是我们党的一项重要建党原则,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迫切需要。在党执政的条件下,设立党组的根本目的,是为实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加强和改善党对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不管党在各个时期的形势任务和经济体制如何发展、变化,设置党组的这个根本目的是不能变的。那种认为党组是战争年代和计划经济体制年代的产物,在今天改革开放年代已不适用了的看法,无疑是错误的、有害的。在政权机关设立党组,是由我们党和国家的性质决定的,是党坚持执政地位、加强党对国家政权机关领导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保证。我们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我们国家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无产阶级专政要通过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共产党的领导才能实现。而党对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在组织上要通过党组的活动和作用来实现。这就要求各级党委既要重视和加强政权机关的党组建设,使党组成为政权机关各部门的领导核心;又要重视和坚持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起高效、统一的行政指挥系统。同时使两者都统一于加强和改善党对国家第1页共8页政权机关的领导,切实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上。因此,那种认为实行了行政首长负责制,党组就可以不设,甚至主张“搞党建于政”,这是完全错误的。“党建于政”的实质是以政代党,从根本上动摇和否定党对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那是很危险的。二、明确党组的性质明确党组的性质,是更好地发挥党组作用的前提。对于党组的性质,目前有几种不同的看法:有的认为党组是党委的派出机构,等同于国家机关的工委;有的认为党组是属机关党组织,是“机关党组织的另一种设置形式”;有的认为党组是党在国家机关和其他非党组织领导机关设立的一种“组织机构”;党内绝大多数的同志认为,党组不是党的一级组织的一级党委,也不是党派出的代表机关,而是党设在国家机关政权机关和其他非党组织中的一种领导组织或领导机关。实践证明,这后一种观点,是对党组的性质所作的比较科学和准确的表述。十四大党章的第十条中,就已明确地把党组归属于“党的各级领导机关”之一。在这里,关键是要认识和把握好以下三点:(一)不能把党组与党派出的代表机关混同起来。党组是受批准它成立的党委的直接领导,对直属单位党组织只是指导关系,而党的工委是党委的派出代表机关,可以代表党委统一领导所属地区和部门党的工作。十四大党章第十条中就明确地把党“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分别开来的;(二)不能把党组与机关党组织等同起来。机关党组织包括党委、总支、支部,是属党的基层组织,而党组不是党的一级组织,而是一种党的领导组织或领导机关;(三)也不能把“领导组织”与“组织机构”并列起来。党组之所以是党的一种“领导组织”或领导机关,最本质的特征有二:一是党组书记一般是由该部门的党员行政负责人所担任,党组成员是由该部门担任领导职务的党员领导干部所组成,在成员组成上这种较高的领导层次性,是党的这种独特性的领导组织或领导机关的首要特征;二是党组对本部门的重大问题具有决定之权,在本部门处于领导核心地位,但由于党组的特定情况,它对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又只能是指导责任第2页共8页而不能垂直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