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诉讼套真别墅假诉讼套真别墅 普通朋友 10 年间陆续借贷 250 万元,没有任何款项划付凭证,均以现金交付
若干年后借款人以名下的别墅作为抵押,借款却迟迟未还
出借人一纸诉状请求法院判决以房抵债
双方认可并无异议,却冒出个房屋真实权利人
借款是真是假
房屋产权到底归谁所有
百万借款的前尘新梦 1997 年,庞君与程冰结识
之后,庞君以做生意,缺资金为由,陆续向程冰借钱,少则数千,多则十几万
2025 年 5 月 10 日,两人最终确认借款 250 万元人民币
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及《抵押担保合同》,约定庞君因向程冰借款人民币 250 万元,将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一套双拼别墅作为借款抵押担保
同日,两人至别墅所在区的房地产登记处办理了上海市房地产他项权利登记证明
后来,庞君并未按约还款,当程冰准备诉讼时,却发现抵押物已被夷为平地,而抵押物的拆除与辉明公司有关
2025 年 3 月 14 日,程冰向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庞君归还借款 250 万元,支付利息 58
5 万元、违约金 20 万元,要求辉明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25 年 7 月 16 日,法院判决庞君归还程冰 250 万元借款及支付部分利息、违约金,驳回了要求辉明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诉讼请求
判决后,原被告均未提出上诉
看似简单的判决就这样被尘封了多年,却在 2025 年 6 月,因案外人的一纸抗诉申请书被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重新开启
别墅原主带出连环诉讼 向静安检察院递交抗诉申请书的是原审第二被告辉明公司的上级公司――辉明集团
辉明集团称,原审第一被告庞君原系辉明集团下属关联公司法定代表人
2025 年 12 月,辉明集团因资金困难,商业贷款又难以申请,当时的管理层就决定用公司所有的 13 套房屋产权以“出售”的名义过户给 22 名本公司及关联公司员工,并以此猎取银行按揭贷款供公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