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发电项目 EPC 总承包合同发包人(甲方):承包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与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与国招投标法》及工程所在地政府得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与诚实信用得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为明确双方得责任、权利与义务,就中民新光蒙城农户项目施工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光伏扶贫项目 1、2、工程地点: (仅限于甲方开发农户)
1、3、承包范围:(1)勘探测量光伏支架得安装与光伏组件得安装
(2)线缆、逆变器、配电箱安装 , 光伏电站系统得安装与调试直至经电网 验收合格并网发电
1、4、合同工期:按甲方要求
1、5、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纳施工费用 方式,乙方同时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及涉及本合同承包范围内乙方对甲方得承诺及甲方规定、约束等得包干方式
第二条 合同工期2、1、施工工期:本工程于 年 月 日前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
(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标准)
2、2、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本合同约定得开工日期提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期开工理由
甲方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如书面同意乙方要求,则工期相应顺延;甲方如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2、3、遇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应在下列约定情况发生后 3 天内,就延误得工期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延期报告,经甲方同意后,可考虑工期延长:a、因不可抗力影响;b、重大得设计变更、修改而增加得工作量,使乙方无法按进度计划进行;c、发生不可抗力,乙方有责任积极组织抢补措施并相应调整计划,如增加人工数量或增加工作时长,尽一切可能保证工期
第三条 工程质量3、1、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发放得由设计院设计得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等工程文件中规定与现行得国家、行业、地方颁发得质量验收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