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系统工作流程一、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系统网址http://mb.cnca.cn 二、工作流程用户注册—企业申请—受理—初审—复审—发通知—材料对比—发证明—核销—监管(一)用户注册1. 检验检疫人员注册。从事 3C 免办证明申请受理、初审、复审、发通知、材料对比、发证明、核销、监管的人员应向省局认证处申请注册,并取得密码后方可登录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系统进行相关操作。2. 企业注册。企业根据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系统规定的程序进行注册。 (二)企业申请申请企业登录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系统,根据系统要求如实填写相应内容,并根据福建局《关于印发福建检验检疫局无需/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闽检认〔2025〕124 号)规定,通过该系统提交有关申请材料。(三)受理与初审受理人员根据规定的受理范围受理企业提出的申请,并审查企业的申请是否应为本机构受理,申请产品是否符合3C 免办要求,提交的附件材料是否完整有效等。初审通过的,将企业申请材料提交复审人员;初审不通过的,写明理由并退回申请企业。 (四)复审复审一般由受理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人员负责,复审人员应审核企业申请材料是否符合 3C 免办要求,提交附件材料是否完整有效等。复核通过的,将企业申请材料提交发通知人员;复核不通过的,写明理由并退回受理人员,由受理人员退回申请企业。(五)发通知复审通过后,发通知人员通知申请企业提交纸质的 3C免办申请表及相关纸质附件材料(见附件 3)。申请企业应点击页面“打印申请”按钮打印申请表。申请企业所提交的所有纸质材料均须加盖申请企业公章。(六)材料对比受理人员对申请企业提交的主要纸质材料和网上申报的电子信息材料进行一致性对比,确认无误后在纸质申请表上签字并将相关纸质申请材料送发证明人员审核(当复核人员与发证明人员不是同一人时,应将纸质申请表及相关纸质附件材料送复核人复核签字后送发证明人审核),同时将网上企业的申请材料流转至发证明人员。(七)发证明发证明人员一般由各单位分管 3C 免办证明签发的人员担任。发证明人员对申请企业提交的纸质材料和网上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无误后,打印纸质 3C 免办证明,并在“经办人”一栏签字后由受理人员送印章管理部门盖章(福建局本部可盖上“质量许可证卫生注册证专用章”,分支机构可盖上“检验检疫专用章”)。同时发证明人员应在纸质的企业申请书上签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