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三班级管理细则 第一条:为严格班级管理,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和公共安全,培育学生良好的个性心理素养和道德品质,保障我班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法律规范》等教育法规和我班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第二条:我班提倡和培育学生自治、自理、自律能力,坚持正面教育为主的原则,实行奖惩结合,确保班级管理细则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第三条:奖励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加 1 分: 1
为班集体做一件好事
为班集体提出一条合理化建议
考试成绩在班内前 30 名者
考试成绩较上一次进步 1-10 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加 2 分: 1
学科竞赛三等奖
2 考试成绩在班内 20--29 名
3 学科竞赛纪念奖(优秀奖) 4
考试成绩较上一次进步 11-20 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加 3 分: 5 考试成绩在班内 10--19 名
考试成绩较上一次进步 21-30 名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加 4 分: 7 考试成绩在班内 5--9 名
学科竞赛二等奖 8
考试成绩较上一次进步 31-40 名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加 5 分: 9
考试成绩在班内 1-4 名
学科竞赛一等奖
考试成绩较上一次进步 40 名以上 12
黑板报在学校评比中获得前二名者,(参加者) 13
卫生在学校评比中获得前二名者,(参加者) 14
每次考试,单科成绩最高者
宿舍在学校评比中获得前二名者,(参加者) 16
优秀班干部、宿舍长、组长、科代表
(各一人)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加 10 分: 17
全校大会得到表扬的同学
每次考试在班内前三名的同学
每人原始积分 100 分,奖励加分,处罚减分
连续两学期积分最高者为本学年三好学生
班主任将该生的出色表现通知家长并颁发奖状
第四条:处罚 一、纪律处分分全班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