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的思考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是不断提高执业药师药学专业素养、法律和道德素养、执业能力和药学服务质量的必要手段。为使执业药师逐步适应以消费者和病患者为中心,开展药学服务的需要,须进一步加强执业药师继续教育,不断提高执业药师队伍的整体素养。加强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对推动上述工作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一、加强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的必要性加强执业药师继续教育使他们获得了更高的专业知识水平、更强的专业技能、更多的法律保护和更广泛的社会认同,成为药学领域中负责保证药品质量和药品服务质量、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的主要药学技术力量。在相关政策的要求中,执业药师的配备已是至关重要的了,它反映着一个国家整体的管理水平以及对此项工作的重视程度。1、是适应我国入世和与国际惯例逐步接轨的客观需要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法律规范化的要求就必须及时实施,这样才能保持与国际水准相符合。当前国际上发达国家和地区配备执业药师标准为 1:1500 人,不发达国家和地区标准为 1:3000 人。假如按此标准,我国应有 40 万~80 万执业药师;而目前仅有 7.8 万执业药师数量严重不足,将会制约药品监督管理组织体系的进展。人员的增多必定就存在一个如何管理的问题,2、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和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必定选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后,取消行政审批不等于放弃监督管理,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机制亟待进行相应的改革。3、是保证执业药师队伍继续教育质量的客观要求要加强注册执业药师机构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理论学习、业务培训,使其熟悉注册安全执业药师资格制度相关法律法规、工作要求和方法,全面提高自身素养工作水平。二、加强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1、我国推行执业药师资格制度的基本情况原国家医药、中医药管理局分别与人事部于 1994 年 3 月 15 日、1995 年 7 月 5 日联合颁发了《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执业中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从此我国开始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制度。1998 年颁发了新的《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明确执业药师和执业中药师统称为执业药师,执业药师分为药学和中药学两个类别。几年来,在国家人事部的支持和医药界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执业药师资格制度起步是良好的,进展是健康的,工作是顺利的,已经形成了一定规模的执业药师队伍。2、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机制已建立,但职能和作用发挥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国家药品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