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校验申请所需材料及书面审查 内容一、医疗机构申请校验需提交的材料 (一)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 (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其副本 (三)《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注册书》 (四)医疗机构申请校验报告。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 1、校验期限内业务开展情况和工作总结 2、卫生技术人员、诊疗项目、大型医疗设备等执业登记项目以及房屋变更情况 3、开展特别医疗技术项目情况 (五)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 二、书面审查的内容项目包括 1、校验申请材料 2、日常监督管理和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情况 3、登记机关规定的其他校验内容和项目 注:1)、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江西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是指医疗机构在医疗执业活动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法律规范、常规以及其他法律规范性文件的行为。 2)、登记机关:负责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的记分“管理工作,建立 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档案 3)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分级管理和属地管理结合的原则,实行日常监督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形式,对不良执业行为进行记分 医 疗 机 构 校 验 申 请 书 申请医疗机构名称 (章) 法 定 代 表 人 (章) (主要负责人) □□□□□□□□□□□□□□□□□□ 登 记 号 (医疗机构代码) 申请日期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 填 表 说 明1 、 此表为医疗机构向登记机关申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时专用。2 、 医疗机构代码根据卫统发(1991)第 6 号文件《卫生单位名称代码及数据库管理办法(暂行)和补充规 定的有关规定填写》。3 、 附表 14-2 隶属关系;在后面的括号填写应选项目的号码,只能填一个。 4 、 附表 14-2 所有制形式;在后面的括号中填写应选项目的号码,只能一个。 5 、 附表 14-2 服务对象;填写要求同 4 。6 、 附表 14-2 法定代表人;医疗机构拥有法人地位者,只填写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医疗机构若无法人地位, 则填写具有法人地位的主管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姓名及本医疗机构主要负责 人情况。7 、 附表 14-3 □“√” 在诊疗科目代码前的 内用方式填报。8 、 附表 14-3 医疗机构凡在某一级科目下设置二级学科(专业组)的,应填报所列二级科目;未划分二级学 科(专业组)的只填报到一级诊疗科目。在某科目下开展门诊服务的,应“” 在备注栏注明 门诊 字样。9 、 附表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