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与电视台栏目合作协议医院与电视台栏目合作协议 《江州 120》电视栏目合作协议 甲方:江州区人民医院 乙方:江州区广播电视台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合作推出民生类栏目《江州 120》栏目(以下简称为“该栏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并在其指导下制作该栏目。 二、甲方负责投入资金,确保该栏目的正常运行,并负责做好该栏目的信息提供和采访联络工作。乙方负责该栏目的策划、编导、拍摄及后期制作。节目内容和质量应达到甲方的基本要求,并努力提高质量,提高社会关注度,扩大社会影响,力争办成精品栏目并达到优等水平。 三、乙方负责该栏目在 2025 年 2 月 20 日至 2025 年 2 月 19 日期间播出,全年 52 期节目,每期 15 分钟,按每周星期日晚上 20:30 首播,22:10 重播,第二天早上 8:30,中午 12:30,晚上 18:40 重播安排播出。 四、经费解决和责任分担。 1、甲、乙两方全年共同支付该栏目基本运作费用 10 万元(大写:拾万元)。在栏目运作前,甲、乙两方共同提前一次性支付栏目基本运作费用合计 5 万元(伍万元)。由丙方负责栏目启动的运作实施,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甲、乙两方再共同一次性支付余款 5 万元(大写:伍万元)。 2、三方合作开办的该栏目期满一年后,30 天内由甲、乙、丙三方或共同认可的机构或团体对该栏目一年来播出的质量和社会各阶层的反响进行调查评价,以百分制为考核评价标准, 70 至 79 分为合格,80 至 90 分为良好。90分以上为优秀。 甲、乙两方对考核出的标准按等级进行奖励。 3、等级奖励标准:达到良好标准奖励 4 万元(大写:肆万元),达到优秀标准奖励 6 万元(陆万元)。 五、该栏目全部音像制作品版权归丙方所有,丙方可作其他节目资料使用。 六、该栏目第二次合作期为一年,即一年52周×1(期)=52 集(不含重播)。合作结束前 2 个月三方再行商讨下一合作计划,甲、乙两方享有优先合作权。 七、丙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开始该栏目的总体策划及运作筹备,甲、乙两方保证资金到位,并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再无故终止该栏目的合作。 八、甲乙丙三方在该栏目的筹备及正式运作中,三方各自确定的人员必须围绕栏目服务,不得因其他事由耽误该栏目的正常运作,如遇特别情况各方需及时调整人员进行补充。 九、其他未尽事宜三方另行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