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周中学违反教学常规的认定与处理条例南周中学违反教学常规的认定与处理条例 为加强学校管理,深化推动课程改革,标准教育教学行为,预防并及时有效、完善地处理各类违反教学常规的表现,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建设良好校风、教风和学风,全面提升教学质量,根据相关法律和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法
一、违反教学常规的级别划分及其表现 违反教学常规的表现分为一般性违规、较大违规、严重违规,其表现为: 〔一〕一般性违规 1、未经教务处同意私自调课,或私自请他人代课
2、老师擅离课堂;上课迟到;提前下课
3、老师酒后上课;课堂上老师拔打、接听电话、收发信息
4、穿拖鞋、鞋拖、吊带衫、背心、短裤授课或进入课堂;非特别情况坐着上课
5、没有集体备课〔教研组活动〕记录〔组长负责〕
6、学期内听课节数缺乏 15 节
7、监考或考务迟到 10 分钟以上;不严格履行监考职责,监考时睡觉、玩手机、做题、看书、擅离考场等
8、无故不参加集体备课活动〔备课组、教研组〕
9、不能按时上交方案、总结、备课本、听课本、集体备课记录本、教研组活动记录本等或上交内容中有作假行为
10、教案数量与课时数严重不符
〔二〕较大违规 1、随意将学生赶出课堂或私自给学生停课
2、老师上课迟到或提前下课超过 10 分钟
3、课堂组织不力,致使课堂混乱,学生、家长反映较大
4、不备课上课,无教案上课,使用旧教案或直接使用、抄袭别人教案上课
5、监考时对考场违纪学生没有制止、处理;监考中对学生进行暗示;考前成心泄题或考后擅自更改分数
6、违反学校规定,擅自组织学生购置教辅材料;擅自收取费用,或向学生兜售辅导材料等; 7、学期内作业批改量完成缺乏学校要求的一半
8、学期末不上交总结、备课本、听课本、作业记录本、个别辅导记录本、集体备课记录本、教研组活动记录本等
9、考试命题出现典型错误
〔三〕严重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