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经营深圳……有限公司合同第一章 总则中国深圳……公司、……国(地区)……公司与……国(地区)……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以及中国的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深圳市,共同举办合作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作各方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甲方:……公司,在中国……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为:……;法定代表姓名:……,职务:……,国籍:……;电话:……,传真:………E_Mail:……
乙方:……公司,在……国(或……地区)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为:……;法定代表姓名:……,职务:……;国籍:……,电话:……,传真:…… ,E_Mail:……
(注:若有丙、丁……方,依此类推
)(注:境外合作方是自然人,要写明其姓名、国籍、身份证号和常住住所、电话等
)第三章 成立合作公司第二条以上各方同意建立的合作经营企业的名称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作公司)
合作公司的法定地址:深圳市……
第三条合作公司是经深圳市人民政府审批机构批准成立,并在深圳市登记注册的合作经营企业,为中国法人,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并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
第四条合作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合作各方向合作公司提供的出资或合作条件,均属于合作公司的资产,合作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合作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合作各方在合作公司合同中约定投资或者合作条件、收益或者产品的分配、风险和亏损的分担、经营管理的方式和合作终止时财产的归属等事项
第四章 合作公司宗旨和经营范围第五条合作公司宗旨: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沟通的愿望,促进中国国民经济的进展,获得满意的回报
第六条合作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七条合作公司的环境保护方案、消防安全措施,必须经深圳市环境保护部门、消防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第五章 投资总额、注册资本与合作条件第八条合作公司的投资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