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转让协议书 出让方姓名(以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 承受方姓名(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 甲、乙双方本着诚恳信用、公正、合法原则,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自愿就甲方从 承包的土地向乙方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自己位于 承包土地一块,四至界限分别为:东邻: 、西邻: 、南邻: 、北邻: ,共计亩土地转让给乙方经营(包括甲方在居民点的房屋和自留地)。 二、转让费为每亩 元,合计 元(大写) 。乙方从 20xx 年起分期付清转让费,每年应付转让费额如下: 20xx 年-20xx 年每年 元; 20xx 年-20xx 年每年 元; 20xx 年 元。 乙方必需于每年 12 月 31 日前付清当年转让费,否则每月应担当当年应付转让费的 1%作为利息。甲方收款后,应向乙方出具收条作为收款凭据。 三、在乙方付清转让费前,土地承包全部权归甲方全部,全部围绕土地承包权发生的变更均使用甲方姓名,乙方隐瞒甲方擅自使用自己姓名作变更均视为违约,但甲方不得再将此宗土地质押或转卖于他人;当乙方付清全部转让款后,甲方应积极协作乙方将承包合同过户给乙方,过户产生的手续费由乙方担当。 四、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土地生产经营由乙方进展,全部围绕此宗土地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担当,经营所得也有乙方全部,因国家的惠农政策,发放的补贴(包括粮食直补款)及其它优待归乙方全部。本合同签署之日之前围绕土地产生的费用由甲方付清。 五、乙方对转让土地拥有完全独立的经营权,但不得违反国家政策以及甲方与 承包合同之条款。 六、乙方转让土地后如遇政府征收、征用土地,征地补偿款归乙方全部,因征地产生的优待优政策及待遇也由乙方享有,乙方有权按转让土地面积领取集体的其它补偿、补贴。 七、乙方必需依法爱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并负责爱护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设施等国家和集体财产。乙方不得转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立、不得抛荒。 八、在乙方付清转让费进展过户手续时,乙方应向甲方付清甲方垫付的上缴预收款 元(大写)。 九、其他: 十、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无正值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 。 2、假如违约金尚缺乏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