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 XXX 集团咨询项目业务提成制度(试行)第一条 为了实现公司业务战略,加大集团各板块业务的合力,为客户提供整体解决方案,特制定本激励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咨询项目,包括 AAA、BBB、CCC 等集团经营范围内所覆盖的咨询项目
第三条 项目应标及签署前,由集团主管业务副总裁及业务进展部负责人确定该项目是否属于咨询项目,并纳入本制度管理范围
第四条 咨询项目的业务提成分为两个部分,一为销售提成,二为项目运作提成
销售提成是为激励市场人员开拓市场而设立;项目运作提成是为激励项目执行人员按时按质完成项目而设立
第五条 销售提成可实行两种方式核算
其一为项目总金额的 2%-4%;其二为项目税前毛利润的 10%-15%,项目税前毛利润是指:扣除项目差旅、补助、项目执行团队在项目期间的基本工资、市场公关等费用后的利润
项 目 金 额(万元)按总金额提成比例按税前毛利提成比例1-204%8%20-503
5%7%50-1003%6%100-5002
5%5%500 以上2%4% 注:两种方式的提成比例均实行超额累计计算,例如,项目金 额 为 60 万 元 , 则 , 按 总 金 额 提 成 比 例 为 20×4%+30×3
5%+10×3%=2
第六条 项目运作提成为项目总金额的 1%-3%,但人均每月不超过3000 元
项目运作提成由项目经理根据项目管理办法及项目期间对团队成员的考核结果进行分配
项目金额(万元)按总金额提成比例1-203%20-502
5%50-1002%100-5001
5%500 以上1% 注:项目运作提成比例均实行超额累计计算第七条 另设立项目业绩奖励基金,具体办法参见《XXX 集团各公司业务交叉营销分成及激励办法》
对集团咨询项目有特别贡献者,公司将酌情给予特别奖励
第八条 销售提成根据客户实际付款进度发放,客户付款后一周内,公司将相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