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区太安镇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土建施工劳务合同甲方(发包方):中澳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乙方(承包方):牟伦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文件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万州区太安镇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劳务承包事宜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古堰村包括后头湾供水工程,供水规模为33m3/d;小堰塘坪供水工程,供水规模为30m3/d;大梁上供水工程,供水规模为30m3/d;钟刘村包括石捡槽供水工程,供水规模为63m3/d;黄岭树供水工程,供水规模为30m3/d
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及承包内容1、工程承包范围乙方根据该工程现有设计施工完成土建工程所有内容:包括(粗滤池、清水池、慢滤池、快滤池、水厂围墙)等所有水厂包含的清单及图纸要求的施工内容、施工现场清理、检查、验收、保护、交工所涉及的工序及工作
2、承包内容(1)、施工材料本工程所有主材及辅材都由乙方自行采购、转运、检测、施工
本合同范围施工中及完工后的所有建筑垃圾的清理堆放、运输至指定地点
(2)、施工机械及设备乙方因完成本工程而使用机械设备的进出场费、维修费、租金、人工费、工具用具;安全防护用品及文明施工设施等概由乙方负责
(3)、劳动用工及保险乙方为完成承包内容所聘用的劳务作业人员、操作人员、指挥人员、管理等人员的工资、报酬、劳动保护及社会、工伤、意外等一切保险及其岗位培训等均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工程工期1
工期:合同签订3个工作日内开始进场施工,总日历天数30天;2
乙方应无条件执行甲方的进度计划安排(包括新调整的进度计划)
除下列原因经甲方书面同意,工期方可顺延外
(1)、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延误;(2)、甲方同意的工期顺延;(3)、因重大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加或减少
(4)、如业主要求工期提前或缩短时,施工工期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四条工程质量标准所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