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局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意见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范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的要求,为深入贯彻省、XX市和我市综治工作会议精神,更好地维护全系统稳定大局,根据市综治委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加强领导,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基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综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综治工作摆到重要位置,纳入年度计划,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负起责任,落实人员,保障经费,确保效果。1、建立健全综合治理机构。基层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综合治理的职能作用,健全组织、明确职责,做到工作有规划、过程有检查。同时,各单位要将综合治理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积极建立健全内部治保小组、创安活动小组、矛盾纠纷调处小组等综治组织,明确主管科室,配备得力人员,从方案到落实,从检查到考评,做到机构常设、队伍常在、工作常抓,形成层层有人管,事事有人抓的工作格局。确保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各项措施的有效落实,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第一道防线的作用。2、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要落实由各单位领导负责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把综治工作的考评同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职级提升和奖惩相联系,同评选先进单位、先进领导集体挂钩。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和工作重点,层层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状,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把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落实到各单位负责人的肩上,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二、防微杜渐,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1、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纠纷的发生。要坚持公正公开,增加透明度,严格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把单位的管理职能、重点工作同人民群众利益很好地结合起来,充第1页共4页分考虑对社会稳定可能带来的影响,切实保护群众的切身利益,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2、要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为一项经常化、制度化的工作。对多发性、社会性的矛盾,要经常排查调处;对难点、热点问题要集中排查调处;对重大矛盾要重点排查调处,避免矛盾纠纷激化或酿成群体性事件,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3、坚持信访形势分析制度。各单位要坚持一手抓疑难、热点信访问题的解决,一手抓防止新问题产生的原则,每月进行一次信访形势分析例会,针对突出的信访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从根本上减少信访量,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4、强化“三位一体”的职能整合机制,高度重视行政调解工作。局建立了行政调解中心,各单位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制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以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完善行政调解和疏导矛盾纠纷的机制,不断提高调解工作的成功率,最大限度地把各类行政纠纷化解在诉讼之前。三、突出特色,不断提高建设系统平安创建水平建设系统的平安创建活动对加快中等城市建设,构建和谐平安*,努力营造北京奥运会期间稳定的社会环境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基层各单位要围绕平安创建的总要求,突出重点,体现特色,结合实际,大力开展包括平安工地、平安公园、平安小区在内的基层系列平安创建活动。1、继续推进“平安工地”创建活动。建管处、质监站、监理公司等单位,要本着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针对建筑工地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强化管理,狠抓整改,不断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严格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要大力推行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通过建立运转高效的自我保障体系,健全每个生产环节、每个工作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流程,减少安全隐患和漏洞。要大力加强对建筑领域农民工的组织管理和教育培训,重点开展安全生产、职业道德、卫生防疫、操作技能等培训,全面规范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行为,尤其对新进场民工要加强培训学习,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要加强建筑工地人第2页共4页员的管理,建立严格的出入工地制度、重要事项报告制度,本着“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及时掌握工地流动人员的情况。要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