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扩建工程安全保证体系及安全生产责任制1 安全生产保障管理机构 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并领导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
本项目实行安全生产三级管理,即:一级管理由经理负责,二级管理由专职安全员负责,三级管理由领工员(或班组长)负责,各作业点设安全监督岗
根据我公司颁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北京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及有关国家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要求,落实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各自作好本岗位的安全工作
附:安全生产保障管理机构见图 14
2-1 2 安全保证体系见图 14
2-2 3 施工安全检查工作程序见图 14
2-3 4 安全生产责任制 (1)安全保障人员的配备 项目经理、副经理、项目总工、安全质量监察员,这是安全保障机构的主要人员,是监察机构人员
施工队安全质量监察员、是专职安全检查员,是安全生产的组织者和执行者,施工班组安质员,是保证安全生产的直接人员
(2)安全保障人员的职责范围 1)项目经理 (A)代表企业履行混凝土的工程承包合同,执行企业的安全生产计划,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B)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
(C)建立和完善项目的组织机构,明确人员职责,建立适当的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参加项目建设所有职工的安全意识
(D)主持项目工作会议,审定或签发主要的安全生产文件
(E)编制职工安全培训计划
(F)组织安全生产计划的实施及修改工作
2)项目副经理 (A)负责项目安全体系的建立和运行
(B)负责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
(C)统筹项目安全保证计划及有关工作安排,开展安全教育,保证安全措施和制度的正常落实与运行
(D)负责安全事故的处理和事故防范的组织编制及实施
(E)其他应由项目副经理担负的安全职责
3)项目总工程师 (A)在下达生产任务施工技术交底时,必须同时下达安全技术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