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力、培训和意识管理程序1.0 目的:通过对相关岗位上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员工的质量安全、环境的意识和能力,满足集团公司整合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2.0 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从事及管理体系运行有关的所有员工的能力评价和培训工作。3.0 相关文件:3.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3.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3.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3.4《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3.5《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实施细则》3.6《浙江省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细则》3.7《建设企事业单位关键岗位持证上岗管理规定》3.8《建设部人事教育司关于加快实施职业技能岗位证书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4.0 职责:4.1 行政中心是能力、培训和意识的主管处室,负责组织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分公司制定员工上岗条件,组织实施员工能力评价;组织制定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员工进行综合管理体系所要求的员工能力、知识或技能方面培训的实施,保管相关记录。4.2 集团其他部室、各分公司配合行政中心参及本单位员工上岗条件的制定和能力评价的实施,确定本部门培训需求,报行政中心,参及培训的实施并做好培训协调工作。4.3 驻外公司,可以根据自己公司的培训需求,制定培训计划,就地自行组织或输送培训,报集团公司行政中心备案。5.0 工作程序:作业流程图否 否确 定人 员能 力要求提 出需求需求确定计划拟订批准补训 否招聘培 训实施培训考核是否合格是 培 训记录备案存档5.1 人力资源配备5.1.1 行政中心组织各部室、分公司编制本单位《岗位职是责》,明确对各岗位人员的学历、培训、工作经历、资格的具体要求。普通员工的《岗位职责》由本单位审批,中层管理人员由主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实施。5.1.2 批准后的《岗位职责》应作为人员选择和安排的主要依据。根据《岗位职责》,行政中心为各岗位配备及之相适应的人员。5.2 能力评价5.2.1 评价对象 a) 承担综合管理体系运行管理的工作人员。b) 关键岗位人员如建造师等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人员、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A\B\C 证上岗人员、项目部持中岗八大证上岗人员、持特种作业人员证书上岗人员、持证上岗的施工操作人员。c) 其他相关方有关人员。5.2.2 能力评价内容a)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意识表现。b)完成任务能力(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及组织协调能力)。c)个人资质(包括学历、资历、技术等级证书、特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