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安装调试施工合同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1
1工程名称:1
2工程规模:1
3工程地点:1
4现场条件: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2
1本次招标为其中宣城百汇商贸物流园一期工程人防地下室部分、家居大市场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火卷帘;及地下室部分的消防泵房部分、室外消火栓部分的施工、系统集成、系统调试、系统验收、工程维保等全部消防项目
2小商品市场的消火栓及管道系统的集成、系统调试、系统验收、工程维保
3本工程范围包括按照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之规定及要求进行及完成本工程所需要的全部工作
4本工程范围包括承包方中标后对招标图纸的优化设计和报审
5承包方不能拒绝执行为完成全部工程而需执行的所有项目及工作,不论该等项目及工作有否在本招标文件内详述
第三条、合同工期3
1根据消防及本工程施工的特殊性,本工程根据甲方要求确定合理的施工工期实施,甲方将根据工程实际进度情况合理安排工期,并在要求工程竣工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要求的竣工是指工程全部完成,系统功能全部开通运行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乙方应随土建进度随时无条件配合,对其没有及时掌握土建进度而导致消防进度的影响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不承担乙方的误工损失,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施工任务,保证工程顺利验收、系统功能全部开通运行和交付使用
第四条、质量标准4
1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验收标准第五条、合同价款5
1本工程合同总价为(大写):玖百陆拾万元(人民币);小写¥:9600000
2本工程合同价格为固定总价:包括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政策性调整确定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