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租赁合同承运方:(甲方):渭南客运中心站委托方:(乙方):渭南市中心医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道路旅游运输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诚实守信、公平的原则,经过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车辆租赁信息:1
租(包)车线:韩城、合阳、白水、蒲城、大荔、富平、澄城、华阴、华县、潼关至渭南中心医院(往返) 2
租(包)车时间:2025 年 3 月 1 日至 2025 年 3 月 14 日3
发车时间、联系人、批次及人数:详见附表
租(包)车期间发生的通行费、燃油费由甲方承担
租(包)车费用:合计 元,大写: 二、费用及结算方式:甲方将乙方指定人员全部送到乙方指定地点(往返)后,乙方凭甲方开具的正式有效发票一次性将合同款项付给甲方
款项支付须遵守乙方财务制度和结算程序的规定
三、甲方责任与义务:1
甲方须提供符合国家相关法规、手续齐全、卫生干净、车况良好的车辆
甲方须服从乙方的工作安排,提前到达用车地点,并按团队行程内容仔细完成用车需求,在行车期间甲方驾驶员必须听从乙方的指挥,在规定的服务区进行临时停靠
甲方应做好车辆的日常保养工作,由车辆发生的故障,造成本趟车次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甲方确保乙方租车期间行车安全,车辆在行驶途中如遇交通事故,由甲方依据国家相关法规责任处理,造成车上人员伤亡的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
甲方在乙方租(包)车期间不得在途中私自带客,如有私自带客现象,乙方将扣除本合同全部款项
甲方须给乙方乘车人员办理意外损害保险,费用包含在合同金额中
四、乙方责任和义务:1
乙方租(包)车期间从事的活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其乘客需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自觉遵守公共纪律,严禁私自乱动车辆设备,如因乘客原因造成的车辆设备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
乙方须明确专人负责车辆的使用和安排
乙方不得单方面改变租车用途、线路,如要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