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篇一: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为使教学秩序、生活秩序正常开展,确保师生安全,特制定以下措施: 学校健全和完善三级安全管理网络制度
一、学校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应为学校一级管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行政主要负责人为学校的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各级长和专(兼)职安全员为小组成员
二、分管领导为二级安全管理网络的责任人
三、学校各场室和年级组为三级管理网络,各场室负责人、年级组长和班主任为三级安全管理网络的责任人
安全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岗位安全责任和逐级安全责任制
为了加强和法律规范学校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安全责任事故,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普及师生员工安全知识和安全意识,根据上级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制定学校各级人员安全责任
一、学校的法人或行政主要负责人是学校一级安全责任人,对本校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是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1、建立由本人任组长的本单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应包括党政工领导、安全、保卫、后勤等管理干部
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至少一个月召开一次会议,讨论本单位安全工作; 2、组织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3、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员
4、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工作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5、制订本单位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包括事故隐患整改计划),安排资金,保证本单位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6、监督、检查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7,根据季节和节假,安排好防汛、防台、防暑、防寒、防病、防火、防盗、食品卫生、值班保卫等各类事故防范工作; 8、及时、如实地向教育局报告安全事故,重大险肇事故和重大事故隐患; 9、在职工代表大会上,报告本年度安全事故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