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的目标责任书安全生产管理的目标责任书 为加强我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层层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确保我矿生产建设安全顺利地进行,特对矿井总工程师制订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书如下: 1、仔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技术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指示和决定,以及有关技术管理制度、规定,对矿井安全工作负技术责任
2、对分管“一通三防”和防治水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掌握矿井通风瓦斯情况和水患情况,及时排查事故隐患,并对“一通三防”质量达标、技措资金使用负责
同时负责顶板管理的技术工作
3、在组织编制本矿的生产建设进展规划、科研革新、采掘方案时,必须同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工程计划和五大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报上级批准后组织实施
4、负责选择合理安全、高立高效的采煤方法和先进有用,安全有效的巷道支护方式;合理开拓部署、优化巷道布置,简化系统,减少环节,改善井巷维护,完善安全生产系统;制订合理的采掘接替方案,符合开采程序和准备次序,为正规生产、安全开采制造条件
5、负责组织编审采掘作业规程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按规定组织复审,时时负责检查这些设计、规程和措施的执行情况
6、负责完善矿井通风供电、排水、提升、防尘、注浆和瓦斯抽放系统,配齐“一通三防”安全装备和机电运输各项安全保护设施,并正常使用,提高矿井抗灾能力
7、负责全矿业务保安工作,严格技术把关
从技术上消除事故隐患,防止重大事故,按规定建立健全“三图”有关的图纸图件等技术资料,并做到收集整理、填绘和编报;组织搞好地质预报、巷道贯穿预报、水情水害预报、防突预测预报、支护质量和顶板动态监测
8、负责矿井安全培训技术工作
9、在发生重大事故时,必须赶赴现场抢救和处理,并按矿井灾害处理计划或临时制定的救灾计划,协助矿长正确指挥,防止灾情扩大
透水、瓦斯突出等事故的抢救工作完毕后,亲自组织有关人员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