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一、安全生产控制: 督促承建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施工组织保证体系,确保安全施工无事故,达到市标准化施工场地目标
监理工作控制要点:1、督促承建商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管理制度、教育制度及有关安全施工的科学管理规章和安全操作规程,实行专业管理和群众管理相结合的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1)检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有效的奖罚办法,责任是否落实到人,各项分包合同或协议必须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
2)检查新工人上岗前培训
新工人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使职工提高安全意识,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考试合格,才能上岗,书面记录须经受教育者本人签名确认
工人换岗时,应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
3)检查安全交底
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作业前必须作全面、具体、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书面交底,交底双方履行签字手续
2、审核承建商的安全专项方案 安全专项方案包括临时施工用电、脚手架、支模架、物料提升机、塔吊、基坑支护、施工机具、消防等专项施工方案,应全面、具体,并针对工程结构、施工特点、场地以及气候条件等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查后由公司总工程师批准签字盖章后有效,以确保整个工程的安全施工
3、在安全控制中应重点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而又应以人为安全控制的核心
因此,要督促承建商做到:1)成立安全文明生产领导小组,并落实责任人
2)对施工现场人员要求进行文明施工、安全教育
3)进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4、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从事电工、架子工、电焊(气焊)工、起重机械工、塔吊司机、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