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汽车买卖合同合同编号:出卖人(甲方):买受人(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汽车买卖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汽车名称、数量及价款汽车品牌生产厂商发动机号数量单价(人民币)总价(人民币)备注大写:型号规格生产国及产地合格证号车架号车身颜色首选:次选:内饰颜色首选:次选:实用文档1第二条质量1、甲方出售的车辆,质量应符合国家关于汽车产品的强制性标准,没有强制性标准的,应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并达到产品说明书载明的技术指标,符合车辆销售地政府规定的关于尾气排放的标准
2、甲方出售的车辆,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标明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
3、双方对车辆存在质量问题争议的,应依据国家法定汽车质量监督检测部门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汽车质量监督检测部门由双方共同选定或由解决争议的第三方指定
鉴定费由主张方垫付,由责任方承担;经鉴定无法明确责任的,由双方分担
4、附件选装件应明示乙方,不得强制加价销售
第三条定金(可选填)乙方在年月日前,向甲方交付全车款的%(此比例不得超过全车款的20%)计元作为定金;甲方交货时,可将定金冲抵车款
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乙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因甲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甲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实用文档2第四条付款方式乙方选择按第种方式,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签订本合同时/年月日前,支付全部车款
2、汽车消费贷款方式:2
1签署本合同时,首付全部车款的%,计人民币元,大写元
2余款计人民币元(可扣除定金),大写元,于年月日前通过金融机构办妥汽车消费贷款手续
由于乙方的原因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办妥消费贷款手续或者未能足额办妥消费贷款,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