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基层纪检信访工作思考基层信访工作是纪检监察部门联系群众、获取信息和案件线索的主要渠道,也是纪检监察部门依靠群众监督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
做好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对于维护稳定、保护群众切身利益,加强监督执纪,获取重要案件线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进行,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源源不断地通过信访渠道反映出来,就以笔者工作的乡镇并结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实践和心得,就如何加强新时期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有如下思考
一、基层纪检信访主要特点1、期望值高,不易调解息访
涉纪信访不同于一般的民间纠纷,难以用调解的方法予以解决
有的信访人往往从自己的主观意志出发,以被信访人必须受到党纪国法严惩为目标,不达目的不罢休
有关部门已经根据调查作出明确答复,解答了信访当事人合理要求,但为满足其不合理要求,信访人继续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或是只强调自己出示的所谓依据,错误理解,长期到各部门上访甚至认为是纪委没有查清或者纪委包庇
例如,某村村民3人从2007年起至今状告该村原支部书记,区、镇纪委于20XX年、20XX年分别组织专门力量进行调查,今年7月区纪委又再次组织专门力量进行核实调查,均证实其反映的情况与事实不符,但因没有达到信访人的要求,一直不停上访,甚至越级到京非访
有的被信访人因违纪已经受到撤职、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等处分,但信访人仍不满意,非要让他们进牢房方可罢休,甚至公安、检察介入调查后,把暂不构罪的结论也下了,还是固执己见,上访不休
由于信访案件调查处置结果与信访对象心理期望值存在差距,重复访、越级访和非正常访现象极易出现
例如,某村4人状告原村支部书记一事,市、区纪委已于20XX年处置到位(给予该村支书党内除名处理),但他们仍然要求原村支书必须要绳之以法,甚至要判无期徒刑才罢休,多次到省、市、区各个部门反映
例如,一位村民因为个人原因与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