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牌包工合同甲方: (简称甲方)乙方: (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制作安装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一、工程名称: 落地广告牌制作安装工程 二、工程地点: 机场高速与南三环 三、范围及内容: 包工 乙方人员带所用工具 , 不包材料。 四、工程造价: 每平米 30 元,以实际工程量结算。 五、甲方责任: 1、甲方应做好施工红线以内的“三通”,负责进场道路维修,并提供施工材料和设备(钢材、焊条、油漆、切割片、滚筒、吊车、运输、挖掘机)等一切附件及费用。 2、甲方负责提供施工电源,应满足施工用电量的需要。做好红线以内场地平整,拆迁清除全部障碍物(包括架空的隐蔽),并提出有关隐蔽障碍物的资料。 3、甲方负责协调施工现场周边及执法部门关系,施工人员住宿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协助提供场地),保证乙方的顺利施工。 4、竣工后,甲方应组织验收,并出具相关验收手续。六、乙方责任: 1、施工人员的证件齐全,在施工期间,乙方遵守甲方有关安全的规章制度确保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不得省工、偷工。 2、乙方配备所需施工工具及人员,执行施工图纸的要求严格按钢结构制作施工技术法律规范进行施工,保证质量。 3、施工过程中出现伤亡事故由乙方自行处理。七、工期自进场日期,10 天内完工,施工期间如遇到政府指令及现场周边干扰等不可抗拒因素,或其他无法抗拒的天气自然灾害因素,工期自然顺延。八、付款方式:人员到场先付工程款壹万元,工程竣工验收完成,人员离场前一次性付清所有余款。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