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非法采伐与相关贸易的国际行动及启示应对非法采伐与相关贸易的国际行动及启示 对于“非法采伐”这一概念国际上临时没有通用的定义,较为典型的一种定义可诠释为:“假如木材的采伐、加工、运输和销售违反了国家或国际法律,就构成了非法采伐行为”。非法贸易一般指:以非法采伐的木材或相关产品为对象进行的贸易活动。非法采伐与相关贸易威胁着全球生物多样性、当地流域以及温室气体的释放,往往还会导致当地居民失去他们赖以生存的资源。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国家逐渐认识到非法采伐所带来的危害,正在纷纷实行措施抵制非法采伐与相关贸易。本文介绍了主要木材消费国以及主要木材生产国应对非法采伐与相关贸易的主要行动,最后得出了相关启示。 一、主要木材消费国应对非法采伐与相关贸易的行动 社会上广泛认为,木材消费国在引发并激化非法采伐与相关贸易问题上,需要承担不可推卸的责任,因为他们在进口木材和木材产品时,往往没有事先确认木材来源的合法性。基于对环境保护的承诺以及面对国际社会的压力,一些木材消费国已经实行了一些措施,试图确保将非法木材产品排查在本国市场之外。 (一)欧盟 根据国际刑警组织(International Criminal Police Organization)调查报告显示,全球 35%的非法木材消费来自于欧盟。为打击非法采伐,欧盟委员会于 2025 年 5 月颁布了《森林执法、施政与贸易行动计划》(FLEGT),并与木材生产国在其框架下签署了“自愿伙伴关系协议(VPA)”。截止 2025 年 2 月,已敲定的成员国共六个,包括加纳(2025)、刚果共和国(2025)、喀麦隆(2025)、中非共和国(2025)、 印度尼西亚(2025)和利比里亚(2025)。其中,欧盟与印度尼西亚正式的签署仪式计划于 2025 年内进行,此后,协议内容才会在两国生效。利比里亚的 VPA 协议已经获得欧盟的批准,但其在利比里亚国内尚未获得批准,双方期待2025 年内能实现双边互认。 为了进一步遏制非法采伐与相关贸易,欧盟还通过发布相关政策及法案,彻底向非法采伐的木材及其制品关闭欧盟市场的大门。2025 年 3 月 3 日,《欧盟木材法案》在欧盟地区正式生效,该法案规定木材及其产品的进口商及贸易商要留存关于其供应商和客户的文件及证明,也就是要对进口木材来源进行“尽职调查”(Due Diligence Investigation)。事实上,该法案早于 2025 年 10 月就被欧洲议会和理事会采纳,但时至今日才真正生效,这主要是由于将要受到该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