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目标任书 200乙方:建设单位泰安开发区泰山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泰安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平煤神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一、控制目标 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必须达到《泰安城区扬尘治理相关标准》要求。 二、工作职责 1、建设单位对整个项目范围内扬尘治理工作负总责,项目动工前,必须制定扬尘治理措施,保证扬尘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2、施工单位对本区域内扬尘治理工作负责,必须在工程开工前向高新区建设局提交扬尘污染防治方案与具体实施方案。 3、监理单位对本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有监理责任,必须将本现场扬尘治理纳入日常监理工作范围。 4、工程参见各方必须建立健全扬尘治理责任制。保证扬尘污染防治所需资金的投入,并将扬尘污染防治费用纳入工程预算,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扬尘治理检查,比做好检查记录。 5、要将防尘抑尘措施列入施工组织设计,根据“6 个 100%”、“六个一律”要求,结合现场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扬尘防治专项方案,经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后实施。 三、奖惩措施 参见各方如未达到《泰安城区扬尘治理相关标准》要求,甲方视情节轻重,实行以下处罚措施: 1、对于扬尘治理工作达标的工程,我局将发放扬尘治理合格标牌,并配合工程质量验收工作;不达标工程,我局将不配合工程质量监督工 2 作。 2、对于扬尘治理工作不达标的工程,我局将一律责令停工整改,取消省市级各项荣誉的资格。 3、如责任单位未能仔细履行扬尘污染整治职责,扬尘污染治理责任落实不力,无法达到目标责任书的要求,除进行整改外,我局将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四、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有效,直至工程竣工。《责任书》一式四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 泰安高新区建设局:(公章)建设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章: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监理单位:(公章)施工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