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经理奖励基金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促进公司高效绩效激励机制建立,奖励为公司进展做出贡献的员工,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总经理奖励基金的奖励范围包括公司当年所有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以及与公司进展具有紧密联系的其他有贡献人员
第三条 总经理奖励基金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几方面事项: 1
年度考核奖:奖励当年为公司进展作出贡献的所有人员
效益奖:奖励为提高公司经济效益作出贡献的有关人员
创新奖:奖励提出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的意见,并被采纳后取得良好效果的有关人员
成本奖:奖励为公司降本增效作出贡献的有关人员
质量、安全奖:奖励为公司质量、安全、环保、消防工作中作出贡献的有关人员
企业文化奖:奖励为公司企业文化建设作出贡献的有关人员
资金申报奖:奖励当年在公司资金申请方面贡献突出、申请到资金数额较大的有关人员
特别贡献奖:奖励为提升公司知名度、美誉度,以及为公司进展等作出突出贡献的有关人员
第四条 总经理奖励基金纳入公司年度预算,由董事会决定,根据预算方案考核期按月度预提,专款专用,半年或次年初考核发放,年度账面余额递延使用
第五条 公司设立总经理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组成,公司总经理兼任总经理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主任
第六条 总经理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 1
制订总经理奖励基金预算和使用计划建议; 2
向董事会汇报总经理奖励基金使用情况; 3
制订及完善总经理奖励基金管理规章制度; 4
审议总经理奖励基金用途及使用效果; 5
决定基金奖励获奖人员
第七条 总经理奖励基金和公司效益挂钩,纳入年度员工薪酬预算,计取公式为:总经理奖励基金总额=企业年度利润总额×X%,具体提取比例在董事会认为必要时可做适当调整,在发放期成本列支
第八条 总经理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以到会委员半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