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理规划一、安全监理的依据: 1、《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已批准的《监理规划》; 3、施工组织设计;二、安全监理的具体工作: 1、严格执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贯彻执行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 2、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3、督促施工单位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4、审核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 5、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法律规范要求,落实分部、分项工程或各工序的安全防护措施; 6、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冬季防寒、夏季防暑、文明施工、卫生防疫等各项工作; 7、进行质量安全综合检查。发现违章冒险作业的要责令其停止作业,发现安全隐患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责令停工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8、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人员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三、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程序 1、审查施工单位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 (1)《营业执照》 (2)《施工许可证》(3)《安全资质证书》(4)《建筑施工安全监督书》(5)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安全专业人员的配备等;(6)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及管理体系;(7)安全生产规章制度;(8)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及管理情况;(9)各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10)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技术性能及安全条件。 2、审核施工单位安全资质和证明文件(总包单位要统一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3、审核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 (1)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写、审批: ① 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写;② 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技术、质量 、安全、工会、设备等有关部门进行联合会审;③ 安全技术措施应有具有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④ 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报建设单位审批认可;⑤ 安全技术措施变更或修改时,应按原程序由原编制审批人员批准。 (2)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① 土方工程:A、地上障碍物的保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B、地下隐蔽物的保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C、相临建筑物的保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D、场区排水防洪措施是否齐全完整;E、土方开挖时的施工组织及机械施工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