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小米粒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承诺书法律性质

承诺书法律性质_第1页
1/5
承诺书法律性质_第2页
2/5
承诺书法律性质_第3页
3/5
承诺书法律性质承诺书法律性质中国法院网篇二:关于承诺函转载▼ 标签:分类:经典案例工程 建设 让利 承诺 书 案例:201X 年 3 月 1 日,某建筑企业通过公开招投标中标奥林花园一期工程,随即依据 招投标文件与建设单位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建设单位将奥林花园一期工程交给 某建筑企业总承包施工,根据当地现行定额结算。201X 年 4 月 1 日,某建筑企业向建设单位 出具一份《承诺书》,承诺对奥林花园工程予以让利,具体内容为:奥林花园一期 5 号楼、6 号楼按工程决算总额让利 18%;4 号楼、7 号楼、8 号楼及地下车库附属工程让利 20%。201X 年 8 月 15 日,奥林花园一期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但双方因工程款纠纷诉至法院。 问: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应该如何认定让利承诺书的效力? 最高人民 法院民一庭认为:招标人让利承诺书本质上是“黑合同” 建设工程“黑白合同”又称“阴阳合同”,它是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当事人就同一建设 工程签订的两份或两份以上实质性内容相异的合同。通常把经过招投标并经备案的正式合同 称为“白合同”,把实际履行的协议或补充协议称为“黑合同”。《司法解释》第 21 条将“黑合同”表述为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可能容易给人造成一种误解,即另行订立的“黑 合同”必须是具备全部施工合同内容的比较完备的建设施工合同。而在实践中大部分“黑合 同”都是在中标之后签订的。“黑合同”一般都以协议、补充协议、会议纪要、备忘录、让利 承诺书的形式表现出来。实践中也出现了个别法院以这些协议、补充协议、会议纪要、备忘 录或让利承诺书不是建设施工合同为由,而不适用该条《司法解释》的情况。具体到本案涉 及的让利承诺书,我们认为,虽然承包人出具让利承诺书的行为是单方民事行为,但发包人 对此予以接受认可,便形成了合意,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从而符合了合同成立的要件。正是 承包人发出承诺,发包人接受承诺的过程,使承诺书的内容变成了双方合意,形成完备的合 同形式。该承诺书记载的内容因与中标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不一致而成为“黑合同”。因此, 不管黑合同的形式如何,只要双方形成合意,对“白合同”的工程价款、工程质量、工程期 限或违约责任任一方面进行了实质性变更,就构成与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 法院不认可其效力,应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 本案中,201X 年 3 月...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承诺书法律性质

确认删除?
VIP
微信客服
  • 扫码咨询
会员Q群
  • 会员专属群点击这里加入QQ群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