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单元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第五课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考情分析备考指南注:3 年 21 考,选择题 16 考,非选择题 5考
命题指数:★★★★★1
从知识的考查看:立足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保障,重点考查人大代表的职责与权利、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与民主集中制的活动原则
从试题类型上看:选择题和非选择题均有考查,试题主要立足我国法制完善、人民权益保障,通过措施类和体现类形式,具体考查对民主集中制的理解以及人大和人大代表的主体行为
从备考过程看:复习过程中要密切关注近两年召开的全国人大,结合大会及人大代表的活动及一系列重大问题的审议、表决和决定通过,加深对人民代表大会和人大代表法律地位及职权的理解和运用,加深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人民当家作主为宗旨的理解
考点一 人民代表大会1.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关的法律地位(1)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① 性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② 地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我国的国家机构中居于最高地位
③ 常设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
④ 职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
(3)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起构成了我国国家权力机关的完整体系
2.人大代表(1)法律地位: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
(2)产生:由人民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民主选举产生
(3)任期:各级人大代表每届任期五年
(4)职权:审议权、表决权、提案权、质询权
(5)职责: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接受人民监督
1.判一判(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