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4:京福闽赣铁路客运专线有限公司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 为优质、高效、安全地建设新建合肥至福州铁路(闽赣段)工程,法律规范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与管理,根据《铁路工程施工组织调查与设计办法》(铁建设[2000]95 号),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施工组织设计是以工程项目为对象进行编制,并用以指导其建设全过程施工活动的技术、经济、组织、协调和控制的综合性文件
分为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和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第三条 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在工程项目开工前进行编制,严禁边施工边编制或施工完毕后补编
第四条 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施工准备和组织施工的纲领性技术经济文件,不得随意改变
第二章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审批第五条 勘察设计单位应按铁道部有关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按规定程序报批
第六条 京福闽赣铁路客运专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初步设计批复意见编制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并报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审批
第七条 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分为两类:1
第一类为各标段、控制工程、重难点工程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由施工单位根据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并结合本标段工程特点负责编制,监理单位审核,相应建设指挥部负责审核,报公司审批(标段施组由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其它工程可由指挥部分管指挥长审批)
其中 1000m 以上的桥梁(或特别结构大桥、深水基础桥梁)、5000m 以上的隧道(或特别地质条件的隧道)、不良地质路基(或特别地质路基)、无碴轨道、土石方大于 100 万 m3的站场等控制工程的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必须附有局集团公司总工程师组织的施工组织评审组签字名单等评审记录
2.第二类为其它工程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监理单位审批,报所属指挥部核备
第八条 各级审查(批)原则上应在 3~5 天内完成
第九条 施工组织设计应以正式文件的形式报批,编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