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驾校教练员安全管理规定一、教练员要持证上岗,实行一车一教练制度
教练员与相应的教练车备案必须相符进行训练,如换教练员必须通知教务室变更,否则一经查处,将给予处罚 20-200 元
二、教练员有义务对所带教练车辆进行维护和修理
教练车辆维修前需报总教练检查审核,并开具《车辆维修送修单》(私自更改、添加维修内容或擅自决定维修内容的,所产生所有维修费用由教练员自负),维修后当日,核对好金额及维修项目,交总教练审核后签字(详情见《教练车辆维修和保养规定》)
三、严禁酒后进行训练,严禁放任学员自学自练,严禁超员超载超速训练,必须严格根据规定进行载员训练,任何情况下不得擅自增加人员
四、严格根据规定路线、时间行驶,训练时不得擅自改变行车路线
五、在训练期间或训练途中,严禁学员坐在后车厢
特别情况应该及时汇报
如若违反以上 3-5 项其中一项,根据情况罚款 20 200 元
六、全体教练员要加强日常安全学习,牢固树立安全教学理念
教练车发生事故的按如下规定处理: (1)负全部责任的,教练员承担事故所有费用的 70%; (2)负主要责任的,教练员承担事故所有费用的 50%; (3)负同等责任的,教练员承担事故所有费用的 35%; (4)负次要责任的,教练员承担事故所有费用的 20%; 如发现教练员私自向学员索要维修费等,一经落实对教练员双倍处罚
七、由于不正规操作,或不按规定教学,未及时检查或维修造成车辆损坏的,按《教练车辆维修和保养规定》执行
八、丢失教练车辆钥匙的,承担丢失钥匙引起的全部费用
九、未经批准私自动用教练车干私活或回家,罚款 200 元
十、教练员所教学员违反交通法规,教练员承担全部责任
十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学习机动车驾驶,应当先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再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