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档案资料整编目录水利工程档案资料整编目录 一、编写依据 工程档案资料整编目录,是依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附件 3中所列的文件资料名称,并根据目前实施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中相关条款、《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法律规范》中规定工程验收应提供的资料清单和应准备的备查资料清单,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法律规范》附录 E 中承包人用表、监理机构用表名称,结合近几年我市水利工程档案整编的实际情况,进行仔细分析讨论、归类整理编写的。 建设单位、施工监理和施工单位档案资料人员可根据整编目录各卷中的文件资料顺序,进行工程档案资料整编组卷,整编组卷后的档案需经建设单位或单位工程验收工作组审核无异议后再进行正式装订成册。 二、建设单位负责整编的工程档案目录及说明 (1)工程档案目录 (一)、工程建设前期卷 1、项目建议书、附件、附图、报批文件及审批文件; 2、可行性讨论报告书、附件、附图、报批文件及审批文件; 3、初步设计报告书、附件、附图、报批文件及审批文件; 4、技术设计文件; 5、施工图设计文件; 6、开工报告及审批文件; 7、工程质量监督书; (二)、招投标卷 9、招标文件; 10、招标修改文件、招标补遗及答疑文件; 11、投标书、资质资料、履约类保函、授权委托书和投标澄清文件、修正文件; 12、开标、评标会议文件及中标通知书; (三)、合同管理卷 13、勘测、设计合同及附件; 14、施工合同及附件; 15、监理合同及附件; 16、物资采购合同、设备制造合同、相关附件; 17、质量检测协议; 18、相关工程建议的其它合同、协议、相关材料; (四)、财务、审计卷 19、工程计量报审、计量支持性资料、工程款支付证书; 20、工程概算、预算及标底、中标价等说明材料; 21、工程决算审计报告、文件、材料; 22、主要器材、消耗材料的清单和使用情况记录(假如是建设单位采购); 23、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递延资产清册; (五)、综合卷 24、各种专业会议记录、纪要; 25、有关领导的重要批示; 26、重要协调会议文件及相关资料; 27、项目法人在工程建设管理方面与有关单位的重要来往函; 28、工程建议管理有关规章制度、方法; 29、工程建设管理涉及到的有关法律事务往来文件; 30、重大事件事故声像材料; 31、设计变更及审批文件; 32、索赔及反索赔材料; (六)、法人验收卷 34、质量监督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