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环境质量评价富营养化水环境质量评价 本节根据 2025 年水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对我市饮用水源地、主要河流地表水、湖泊、城市地下水水质状况作出分析、评价。 饮用水源水质评价采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25)Ⅲ类标准,河流和湖泊水质评价采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25)和《江苏省水环境功能区划》不同水域的分类评价标准和水质污染程度评价方法及技术规定,详见表 2-3-1、表 2-3-2,地下水水质评价采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Ⅲ类标准。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25) 表 2-3-1 河流、湖泊名称 京杭大运河 陆塘河 古山河 新沂河 沂南小河 骆马湖 怀洪新河 废黄河 评价标准 Ⅲ Ⅲ Ⅲ Ⅲ Ⅳ Ⅲ Ⅲ Ⅳ 河流、湖泊名称 新睢河 溧河 新汴河 老汴河 濉河 洪泽湖 徐洪河 评价标准 Ⅲ Ⅲ Ⅳ Ⅲ Ⅳ Ⅲ Ⅲ 综合污染指数计算公式如下: cin1pi?p??pi co ni?1?0?4?ci?8 其中,溶解氧污染指数?2?ci/4?5?cici?4?式中:Ci-i 项污染物年均值; Co-i 项污染物的评价标准; Pi-i 项污染物的污染指数 N-参加评价的污染物项数 P-综合污染指数(均值型) 污染物分担率计算公式如下: piKi?p 式中:P- 综合污染指数 Ki- i 项污染物的分担率 水质污染程度划分依据详见表 2-3-2,在采纳同一类别标准进行同类水域水质评价时,可用此标准综合污染指数,划分水体污染程序等级(不同水质评价标准,以及不同项目统计出的综合污染指数不具备可比性。) 水质污染程度分级标准 表 2-3-2 综合污染指数 2.0 污染级别 清 洁 尚清洁 轻污染 中污染 重污染 严重污染 分级参考依据 多数项目未检出,个别项目检出也在标准之间 平均值在标准之内,个别项目接近标准 个别项目平均值超过标准 两个均值超过标准 相当一部分项目平均值超过标准 相当一部分项目平均值超过标准数倍甚至数十倍 湖泊(水库)富营养化状况评价方法: 综合营养状态指数法综合营养指数计算公式为: TLI(?)??wj?TLI(j) i?1m 式中:TLI(Σ)-综合营养状态指数; Wj-第 j 种参数的营养状态指数的相关权重; TLI(j)-代表第 j 种参数的综合营养状态指数。 所选的评价指标为::叶绿素 α (chla)、总磷(TP)、总氮(TN)、透明度(SD)和高锰酸盐指数(CODMn)。 以 chla 为基准参数,则第 j 种参数的归一化的相关权重计算公式为: wj?rij/?rij2 2i?1m 式中:ri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