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实习自我鉴定书(二)我的实习是由 xx 大学法学院和 XX 区人民法院共同安排的
通过实习,我在我的专业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稳固并检验了自己几年来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
实习期间,我了解了大量庭审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过程中我还担任了具体的案卷整理工作,并且对局部参加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
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对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将自己所学理论与实习实践有机结合起来
实习结束时,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高的评价
实习期间我主要对以下案件进行了深化的讨论,参加了一些案件立案审判的过程,并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意见: 一、73 户居民诉市规划局侵犯其采光权、阳光权、通风权案 1、案件由来 73 个原告认为市规划局规划的 亚大数码港 从占地面积到与居民住房间距都严重违反了 gb50180-93 强制性国家标准,违反〈〈XX 市城市规划管理方法〉〉的具体技术规定即〈〈XX 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并且其通道与防火平安均存在重大平安隐患,在屡次请求政府协调未果后,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行政许可,赔偿用户损失
2、案件主要辩论焦点 被告 XX 市规划管理认为 亚大数码港 规划许可的审查核发经过了严格的规划谁广泛征求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并严格遵照规定的程序核发的,亚大数码港与其北侧的居民所住建筑的间距符合被告所提的 gb50180-93 强制性国家标准和〈〈XX 市城市规划管理方法〉〉,对原告的合法权益并不构成损害
而且,规划管理局提供了相关证据证明 亚大数码港 不适用〈〈XX 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3、原判结果 合议庭经过屡次合议讨论,做出判决:判定规划许可,驳回诉讼请求
本案是一个行政案件,通俗点就是民告官
通过对本案的审理,我认为在现阶段中国的行政诉讼原先要胜诉很难
假如有民告官的行政案件原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