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加强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曾 嵘据相关资料统计:截至2025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到4
2亿、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达到1
估量2025年淘宝网的交易额就会超过4,000亿元
可见,电子商务以“交易突破时空、交易虚拟化、交易成本低、交易效率高、交易透亮化”的显著特点迅速深化大众的生活已是不争的事实
电子商务的迅猛进展开拓了宽敞的税源空间,但也对我国现行的税收征管制度及税收征的手段产生了前所未有的冲击,税收主权与税收协作,税收流失与强化征管等矛盾日益突出,加强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成为了税务部门必须解决的课题
一、加强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重要性(一)加强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是税收管辖权的需要
电子商务呼应的信息化、国际化条件下的全球经济交易和进展模式,电子商务条件的买卖双方往往突破了传统的国与国之间的界限,在虚拟的平台实现经济的交易
加强对电子商务等新兴经济领域的治理,不但表达了一国税收的治理水平,更要紧的是表达了税收管辖对新经济领域的参加和操纵,是一种税收主权的表达
(二)加强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是表达税收公平原则的需要
与传统的商业模式相比,电子商务作为一个新兴领域受到了各国税收政策优待的助力,但给予优待是一回事,法律规范和加强治理是另一回事
加强电子商务治理,明确电子商务买卖双方应承担的税收责任和义务,关于传统商业模式的参加各方来说是一种公平的待遇,优待给在明处,有助于形成公布公平的税收环境
(三)加强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是信息管税的重要途径
信息管税是现代化税收征管的进展路径,加强电子商务征管是信息管税的重要内容,对电子商务的治理能够提升税收治理的信息化水平,从而提升对传统税源治理的监控力和整合力
二、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涉及的范畴(一)从电子交易模式划分
不管是基于企业与个人的交易(B to C方式)和企业之间的交易(B to B方式)等模式,凡通过电子商务模式进行交易,形成实质的经济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