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部分 物业设施、设备维修、维护方案物业得维修养护1
业主对物业专有部分得装修、养护行为不得阻碍其她业主得合法权益
因维修、养护物业设备确需进入其她业主得物业专有部分时,业主或物业公司应事先告知相关业主,相关业主应给予必要得配合
3.相关业主阻挠维修养护得进行造成物业损坏及其她损失得,应负责修复并承担赔偿责任
发生危及公共利益或其她业主合法权益得紧急情况,必须及时进入物业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但无法通知相关业主得,物业公司可向相邻业主说明情况,在居委会或派出所监督下进入相关业主得物业专有部分进行维修
事后应及时通知相关业主并做好善后工作
5.因维修养护物业或者公共利益,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得,应当征得建设单位、小区物业管理处与业委会得同意,并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6.建设单位应按国家规定得保修期限与保修范围承担物业得保修责任
建设单位在保修期限与保修范围内拒绝修复或拖延修复得,业主可以自行或委托她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得其她损失由建设单位承担
7.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得全体业主按规定缴存、使用与管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公共设施维护管理(1)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与维修养护(依法应由专业部门负责得除外),保证共用设施设备能正常运行与使用,杜绝安全事故得发生
(2)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清册档案(设备台账),有设施设备得运行、检查、维修、保养记录
(3)有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法律规范,按操作规程及保养法律规范开展工作
(4)对共用设施设备定期组织巡查,做好巡查记录
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得,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得,向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按有关规定办理
(5)特种设施设备与测量仪表、仪器,根据政府有关规定,定期进行检测校准,使之符合相关法律规范
(6)设备房保持整齐清洁,安全设施符合法律规范,无鼠害,无跑、冒、滴、漏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