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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历史 第三单元 第1课 美国《独立宣言》材料解析 新人教版选修2-新人教版高二选修2历史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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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课 美国《独立宣言》 “天赋人权”和“社会契约” 1.约翰·洛克的《政府论》 人们既生来就享有完全自由的权利,并和世界上其他任何人或许多人相等,不受控制地享受自然法的一切权利和利益,他就自然享有一种权力,不但可以保有他的所有物──即他的生命、自由和财产──不受其他人的损害和侵犯,而且可以就他认为其他人罪有应得的违法行为加以裁判和处罚,甚至在他认为罪行严重而有此需要时,处以死刑。但是,政治社会本身如果不具有保护所有物的权力,从而可以处罚这个社会中一切人的犯罪行为,就不成其为政治社会,也不能继续存在;真正的和唯一的政治社会是,在这个社会中,每一成员都放弃了这一自然权力,把所有不排斥他可以向社会所建立的法律请求保护的事项都交由社会处理。于是每一个别成员的一切私人判决都被排除,社会成了仲裁人,用明确不变的法规来公正地和同等地对待一切当事人;通过那些由社会授权来执行这些法规的人来判断该社会成员之间可能发生的关于任何权利问题的一切争执,并以法律规定的刑罚来处罚任何成员对社会的犯罪;这样就容易辨别谁是和谁不是共同处在一个政治社会中。凡结合成为一个团体的许多人,具有共同制订的法律,以及可以向其申诉的、有权判决他们之间的纠纷和处罚罪犯的司法机关,他们彼此都处在公民社会中。 ──〔英国〕约翰·洛克著《政府论》(瞿菊农叶启芳译) 【解读】约翰·洛克(John Locke,1632—1704)是英国著名哲学家和政治学家。洛克出身于商人家庭,父亲是小土地所有者,做过律师,是清教徒。1652 年,洛克进入牛津大学基督教会学习医学,后来成为辉格党政治家沙夫茨伯里伯爵的秘书,后随沙夫茨伯里数次担任政府及其他职位的工作。 《政府论》是洛克最有影响的政治思想著作。上篇主要批评君权神授理论,下篇从自然权利和社会契约理论出发,论述了政府的起源、范围和目的。洛克在《政府论》中明确提出了“天赋人权”和“主权在民”思想。洛克认为,自由、平等和财产都是人们自然的权利;人类天生都是自由、平等和独立的;但为了保证各自和相互之间的利益不因社会无序而受到损害,人们必须建立一种相互间的承诺,或一种社会契约。按照这种契约,人们自愿地放弃自己的一部分自然权利,将这部分权利交给一个共同认可的、至高无上的权力(政府)行使,从而使自己的其他权利得到保护。当人们自愿交出一部分权利结成公民社会时,他们也就从自然状态转入具有实际政治意义的社会状态。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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