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生会各个协会工作报告 (3)第四部分 制度建设 一、动力与机械学院心理卫生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加强我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特成立武汉大学动力与机械学院心理卫生协会(以下简称“动机心协”) 第二条 本协会隶属于动力与机械学院分团委,接受校心理卫生协和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指导,以丰富大学生,关注大学生心理健康,宣传心理健康知识,开展有益大学生心理健康的活动为目的而成立的学生社团。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服务大学生生活,服务大学生心理。 第四条 本会统一使用动力与机械学院心理卫生协会的口号、会徽。 第五条 本协会目标:为广阔同学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优化大学生心理生活,提高同学心理素养和心理健康水平,增强同学适应和创新能力,为大家制造轻松的生活氛围和健康成长的环境。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本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两名,协会骨干八名,各班级心理委员为协会成员。协会下设宣传部、活动部、秘书部和会员部。会长主要负责统筹计划阶段任务,协调安排部门各项工作,保证协会健康有序进展。副会长主要协助会长开展日常工作,负责下属部门工作安排。各部门负责严格执行部门职能内的工作并及时向会长汇报。 第三章 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 成员的权利: (一)、参加心协各项活动的优先权。 (二)、拥有对心协开展的各活动的发言权。 (三)、参加心协各职务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四)、享有心协各资源的运用权。 (五)、享有对协会提出批判和意见的权利。 第八条 成员的义务: (一)、遵守心协的各项制度。 (二)、积极参加心协活动。 (三)、关注心协进展,为心协进展出谋划策。 (四)、努力提升自身的心理素养。 第四章 工作管理条例 第九条 各类活动运作及要求: (一) 前期准备工作 1、计划的制定 a 各项活动均需制定详细的计划,内容包括:活动名称、目的、主题及内容、时间、参加人员、经费预算、负责部门及负责人、具体工作安排等。注:电子档+纸质档 b 由负责部门部长将计划交分管主席,主席团讨论提出意见,报学院同意后计划方生效。 c 活动开展 5 日前,活动负责部门须将计划交至办公室,各部文件夹中备案(办公室对经费预算进行复核,对不合理的预算支出提交主席处理),该活动的经费报销才能生效。 2、场地工作 a 活动开展 3 日前,必须预定好场地。 b 如有意外更改活动时间、地点的,必须在活动开展一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