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价合同总价合同是指在合同中确定一个完成项目的总价、承包单位据此完成项目全部内容的合同
这种合同类型能够使建设单位在评标时易于确定报价最低的承包商、易于进行支付计算
适用于工程量不太大且能精确计算、工期较短、技术不太复杂、风险不大的项目
(1)固定总价合同(工程量和工程范围十分明确)(2)可调总价合同(由于通货膨胀引起工料成本增加达到某一限度时,合同总价应相应调整,工期相对较长)2
单价合同承包单位在投标时,按招标文件就分部分项工程所歹0出的工程量表确定各分部分项工程费用的合同类型
这类合同的适用范围比较宽,其风险可以得到合理的分摊,并且能鼓励承包单位通过提高工效等手段从成本节约中提高利润
这类合同能够成立的关键在于双方对单价和工程量计算方法的确认
在合同履行中需要注意的问题则是双方对实际工程量计量的确认
总价合同对于业主方,当然希望以固定总价包十方式签合同,这样风险低、双方结算简单省事
而承包商则承担着全部的工程量和价格风险
除了有重大设计变更,一般合同价不予调整
合同执行中,承包商的索赔的机会也较少算依据是:投标总价+索赔+鉴证(很少)2
单价合同采用综合单价合同这完全不同,业主承担工程量的风险,承包商承担价的风险
索赔、鉴证的金额有时很巨大(当投标价很低,毫无利润可言,承包商往往在这两方面找茬)
结算方式是:以完成工程量*单价+索赔+签证
结算的依据是已完成工程量而不是施工图工程量
这是总体方面,里边还有很多细节
采用这种方式承包商盈利较多、纠纷也多,结算麻烦,常常也拖很久
这种总价合同的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