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电站运行维护委托合同电站名称:光伏电站委托方:*****************受托方:************签订日期:签订地点:河南省新安县目录第01条总则第02条范围、目标及期限第03条委托方的权利和义务第04条受托方的权利和义务第05条运维费用第06条陈述与保证第07条违约责任第08条不可抗力第09条争议解决第10条合同解除、终止及延期第11条合同生效第12条合同签订地第13条份数第14条特别约定光伏电站运行维护委托合同委托方:************受托方:************鉴于委托方拟委托受托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对委托方位于光伏电站(以下简称“**光伏电站”或“目标资产”)进行运行维护管理,且受托方同意接受委托。为明确双方在运行维护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双方经协商一致,在【河南省新安县】订立本合同。第1条总则1.1委托方负责指导、监督、评价受托方工作,配合受托方对光伏电站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并向受托方支付光伏电站运行维护管理费(以下简称“运维费用”)。1.2受托方应严格依照最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监管条例》、《电网运行规则》、《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变电站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行业规范,对光伏电站进行相应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第2条范围、目标及期限2.1委托方委托受托方运行维护管理的范围包括**光伏电站所有归属委托方的建筑、站内设备设施、办公生活设施、场内道路及二次保护通信设施。(注:鉴于下网电费的缴纳主体为项目公司,合同委托范围不含下网电费的缴纳)。2.2协助委托方与电站运营相关的电力系统调度机构、地方政府、环保部门以及周边关系协调和维持。2.3委托运行维护管理目标2.3.1受托方保证目标资产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安全规范。2.3.2受托方应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目标资产安全运行,努力降低运行成本费用。目标资产实现连续、安全、平稳、优质发电;设计图纸、技改方案资料完备,日常运维文档完整,各项设备和性能检测报告齐全。2.4委托期限:委托期限共年,运维委托开始时间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运维费自合同签署日期起算。第3条委托方的权利和义务3.1委托方的权利3.1.1对目标资产及运行维护过程中形成的资产享有所有权(专属于受托方的除外)。3.1.2享有对受托方运行维护目标资产的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以及建议的权利。3.1.3监督、审核目标资产年度检修计划、技改计划及零购计划,并有权提出修改意见且对所提出修改意见的影响与事实结果负责。3.1.4监督、审核受托方报送的技术方案,并有权提出修改意见且对所提出修改意见的影响与事实结果负责。3.1.5监督检查委托范围内目标资产的运行管理情况。3.1.6对目标资产的报废、处置行为进行审核、批复。3.1.7对受托方派出管理光伏电站人员的人事任免具有建议权。3.2委托方的义务3.2.1根据本合同约定向受托方支付运维费用。3.2.2提供满足电站运维人员基本的生活条件,受托方费用自理。3.2.3负责组织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3.2.4负责与光伏电站有关的财务、税务、审计等非运维相关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3.2.5负责购买电站设备保险(运维人员人身保险除外)。3.2.6负责政府摊派费、宣传费、会务费(不含交通费)、下网电费及备品备件费用等。3.2.7负责向受托方提供必要的运维工器具、检修工器具等。3.2.8负责电站内光伏组件清洗工作,受托方应提供相应协助。3.2.9负责提供本电站所有设备说明书、电气图纸等资料,提供目标资产清册,作为附件附于本合同中。第4条受托方的权利和义务4.1受托方的权利4.1.1享有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委托方收取运维费用的权利。4.1.2享有在遵守国家电力法律、法规、行业规范的前提下,对目标资产开展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的权利。4.1.3享有获得电站运维资产相关必要信息的权利,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泄露给第三方。4.2受托方的义务4.2.1受托方应做好目标资产的日常维护工作,组织完成常规检修和事故抢修等工作,及时处理委托设备设施的运行问题,确保目标资产安全可靠运行。受托方承担本合同中所列变配电设备消耗性材料清单费用。4.2.2受托方的运行管理义务(1)应安排足够的满足相应岗位职责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