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区道路绿化作业考核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法律规范江北区道路绿化管护工作,正确评价绿化管护作业单位工作,推动绿化管护市场化,实施长效精细化管护根据《重庆市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结合我区道路绿化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江北区市政园林管理局就是本办法实施得监督、检查、考核主管部门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江北区范围内,投标进行道路绿化管护作业得园林绿化单位
第二章 考核范围及内容第四条 考核范围:全区主、次干道沿线得绿化分隔带、绿带、花台、转盘及立交桥绿地、游园、护坡绿化、立体绿化行道树等得管护质量
第五条 考核内容一、 重庆市城市绿化养护质量标准(一) 总则(1) 为了适应重庆市园林绿化进展得需要,保护园林绿化成果,提高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质量与水平,法律规范园林植物养护管理技术,从节约型园林绿化得理念出发,特制定本技术标准
(2) 本标准适用于重庆市范围内除生产绿地以外得各类城市园林绿化得养护管理
(3) 园林绿地养护除应遵循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与地方现行有关标准得规定
(4) 根据重庆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得实际,将城市园林绿化分为公园绿地绿化、街旁绿地绿化、道路绿地绿化、居住绿地绿化、立体绿化、滨河绿地绿化等六类
除立体绿化、滨河绿地绿化外,各类绿化类型分为一级、二级两个养护管理等级
(5) 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内容应包括:浇水排水、施肥、修剪、病虫害防治、松土除草、补栽、扶正支柱、绿地容貌、设施维护等
(6) 当各类城市园林绿化得养管质量未达到设定得分级标准时,应整改达标;当各类城市园林绿化得分级养管质量达到上一级质量标准时,可认定升级,并根据升级标准进行管理
(二) 术语与定义(1) 行道树沿道路旁栽植得乔木,一般成行等距离栽植
(2) 地被植物指株型低矮、枝叶茂盛,并能较密地覆盖地面,可保持水土、防止扬尘、改善气候,具有一定观赏价值得植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