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一、 目的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促进公司经济进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机构公司成立由总经理任组长的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工司职业卫生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专、兼人员,办公室设在企管部,负责本公司职业卫生工作
三、管理职责¤总经理的职责1、仔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的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对公司的职业卫生工作全面负责
2、负责设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置和调动各种资源,以确保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3、负责定期对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把职业卫生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定期讨论,及时解决工作中实际的问题
¤副总经理职责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指挥和控制公司的整体生产经营运作
2、协助总经理配置和调动各种资源确保公司职业卫生工作有效实施
¤总工程师的职责1、负责讨论解决与职业病危害相关的工艺设计及施工过程、生产过程中的技术问题
2、在技术革新、改造,新产品试制,新工艺、新材料的采纳等工作中,考虑职业病防护方面的要求
3、严格执行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的“三同时”原则
¤工会主席的职责1、仔细贯彻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方针,做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
2、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3、做好公司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监督工作
¤生产技术部部长的职责1、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令
2、在检查生产进度时同时检查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情况
3、在生产中发现有重大职业病危害要及时实行措施,消除危害
4、定期布置、检查企管部的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
5、仔细贯彻学习相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工作方针及有关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6、负责职业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