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售后服务合同书篇一:房屋装修工程保修协议室内装饰工程质量协议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室内吊顶、抹灰、钢结构地台,水电改造、乳胶漆涂刷,墙纸粘贴、灯具电气和卫生洁具
以及其他装饰所涉及的项目和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
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279号令执行一、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如下:1、2、3、4、5、室内吊顶项目为二年;结构地台为五年;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二年
灯具及卫生洁具为二年;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在非人为因素下,本工程所涉及的项目保修二年
(以上条款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除外)二、保修说明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
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及时到达事故现场抢修,责任免责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承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保修费用1、在保修期内非人为因素造成的情况下,承包人无条件执行以上保修协议
2、如人为因素和不可抗力的情况下造成工程破损,承包人不承担保修
3、保修期限满后,承包方可继续为发包方进行工程维护,维护只收取相应的维护成本费用,不存在其他项目收费
四、其他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年月法定代表人年月日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保修单发包人代表(签字盖章):承包人代表(签字盖章):备注:1、从竣工验收之日计算,保修期为2年
2、保修期内由于承包人施工不当造成质